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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百万亿的农村土地市场,再放开些,也乱不起来!

    信息发布者:沈阳市村网通
    2018-10-06 19:02:13   转载

    近日,在第三届野三坡中国经济论坛上,关于放活农村土地市场、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的讲演,引发舆论关注。


    总体上看,我国农业领域的规模化发展与我国城市化进程是适应的。我国农业用地的经营权多年前就可以流转,并未出现明显的土地兼并问题。


    看待新时期土地问题 不能墨守成规



    既然土地制度改革好处多多,为什么改革未能进一步推动?原因大概是,在我们的国情之下,有关人士有诸多顾虑。但其实,我们常听到的一些顾虑很值得深入推敲。


    关于土地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引起的忧虑,主要是担心土地占有因改革会发生两极分化,造成大的社会动乱。这其实是一个很陈旧的想法。当代经济的收入分配差异,主要与资本占有不均及技术创新促使新兴产业崛起有关。农业用地的占有差异与全社会收入分配差异的关联程度甚低。


    我国农业用地的经营权多年前就可以流转,并未出现明显的土地兼并问题。从去年开始,因为农产品价格以及其他因素的变化,一些经营规模比较大的农户已经开始缩小规模。可见,如果排除掉一些投机因素,真正想干农业的投资者,也不会贸然扩大土地经营规模。


    总体上看,我国农业领域的规模化发展与我国城市化进程是适应的,尽管很多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鼓励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激励措施。


    保护耕地与放活建设用地并行不悖



    我国对农村建设用地的转让有更多限制。农村建设用地,主要是农户宅基地,只能在同一行政村内部的农户之间转让。一些城里人买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,这些房子被称为“小产权房”,得不到合法的房产登记。


    有人担忧,若让小产权房合法化,全国会出现更大的占用集体土地盖房的浪潮,使耕地保护目标落空。其实,如果有两方面的改革举措,开放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不仅不会有明显的问题,反而会促进农民增收,提高全国居民的居住品质。


    一是通过多项改革,把城市房价降下来。如果能深化城市土地规划管理体制改革,大幅度扩大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,同时出台合理的不动产税征收政策,城市房价会有所下降,独栋房建造的比例会更大,城里人到乡下买房、盖房的冲动就会得到抑制。在这个条件下,也不用担心全国2亿多亩的农村建设用地,成为有钱的城里人争相购买的对象。在有条件的地方,农村宅基地的价格有所抬升,对农民也是好事。


    二是调整城乡土地规划管理办法,把该保护的农地保护好,同时把该放松管控的土地大胆地推向市场。


    目前实施的耕地保护制度效果并不理想,需要转变为更有效率的农业保护区制度。农业保护区应该大面积连片划定,将河流、道路、村庄划入保护区,实行严格的用途管理政策,以稳定土地管理预期,降低土地转让价格。从我国土地资源情况看,将25亿-30亿亩连片土地划入农业保护区,既是可能的,也是必要的。



    还有人认为土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,主张土地流转要慎之又慎。有人说,进城农民在城市里活不下时,若农村保留有一块土地,便有了保障。


    这是完全不了解当代农村的说法。一家人几亩农业用地所能带来的收入远在绝对贫困线以下。在农业主产区,他们出租土地的收益常常要高于他们自己种小块土地的收益。


    在我国城市,进城农民的失业率远远低于城市原住民,后者中的失业者就活不下了?这其中如果有差异,不是什么土地因素带来的,而是因为进城农民与原住民没有真正享受平等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。一些农户不愿意流转土地是因为他们害怕流转以后,到需要的时候不能收回来。其实土地市场越有良好的发育,这种担心就越容易被打消,因为市场更容易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再将土地转回来。如果允许承包权的流转,有适当的配套改革,也不会有多么可怕。相反,也许结果会更好。


    农村土地市场将迎来爆发期



    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近日正式公布了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-2022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这是继今年年初中央一号文件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之后,国家对最近5年内“乡村振兴战略”的实施做出的具体部署。其中,有5大亮点预示着农村土地市场在未来5年将迎来一个爆发期:


    部分农村将搬迁撤并


    《规划》提出,要将乡村打造成现代版的“富春山居图”。为了达到这个目标,各地要因地制宜对农村布局进行优化。对于部分生存条件恶劣、人口流失严重的村落,要进行居民搬迁和村庄撤并,将土地复垦或还绿。这就意味着,优化布局后的农村,将更有利于土地的集中利用,土地流转市场也将增加一大批地源。


    优化农业产区布局


    各地要根据自己的农业资源优势,来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。比如说东北适合打造成“粮肉奶综合供应基地”,长江中下游适合在稳定粮油生产的同时,大力发展“名优水产品生产”。


    换句话说,就是要大力推行现代化、规模化的农业生产,特别是鼓励“一乡一业”、“一村一品”。这些目标,只有加强土地流转才能实现。


    让农民变股东


    《规划》第十三章第三节提出,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转变为让普通农户能够受益的资产,将集体资产量化为股权,让资源变资产、资产变股金、农民变股东。


    除了集体资产外,今后农民手里的可变现、可经营的资产还包括承包地经营权、宅基地使用权等,这些资产既可以流转,也可以与工商资本联合经营,还可以抵押贷款,实现处置自由。而有了确权证书的保障后,农民流转土地不再有后顾之忧,为土地流转市场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

   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


    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,都是“乡村振兴战略”重点鼓励的对象。《规划》提出要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适合产业化、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,并且对规模化使用现代化农业设备的项目加大补贴支持力度,可以预见未来5年农村土地交易的需求量会猛增。


     创新农村收益分享模式


    要在农村加快推广“土地流转+优先雇用+社会保障”、“农民入股+保底受益+按股分红”、“订单收购+分红”等受益分享模式。


    因为在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之后,土地流转将加速,今后农村生产的主力军将是农场、合作社、农企等规模化的经营主体,通过这些受益分享模式,就能让普通农户的利益在土地流转后也能得到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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